占地须给补偿 协调化解纷争

2013 年 11 月 24 日3230

占地须给补偿 协调化解纷争

2013-11-15 15:45:38
来源:宜宾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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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程停了一段时间;现在调解好了,矛盾化解了,加紧干,居民还望着春节前住新房子呢!”11月13日,在高县复兴镇群乐村一建筑工地,一名现场监管人员说。

原来,复兴镇群乐村五组和六组在1995年10月23日与三组签订占地协议,协议规定从来沙路到三白老(小地名)修建机耕道,每年从五组六组的农税提留中折扣补偿给三组。后因农税提留停征,五组、六组在2008年以现金对三组土地进行了一次性补偿后,取得该段机耕道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现因一房地产公司在此路段两旁修建商品房,占用了机耕道部分土地,而且未就此补偿两个村民小组,村民们便集体阻工。

复兴镇调委会获悉后,立即前往现场安抚情绪激动的村民。初步了解情况后,向村民郑重承诺10日内回复,村民逐渐散去。复兴镇调委会随即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三组、五组、六组确认,收集相关佐证。在随后的调解中,双方就补偿方案和补偿金额展开长达5个小时拉锯战,经调解员从中斡旋,双方达成协议:由房地产公司将此段机耕道硬化,并向五组、六组一次性赔付5.6万元。(赵仕龙杨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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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余丽 责任编辑 王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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