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13 年 12 月 8 日4610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委托,现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维保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CSJ-ZC-2013-046
三、招标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一: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是合格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招标书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与提供技术服务。
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本维保项目原厂授权书,具有厂家的年度认证服务销售合作伙伴证书(或同等类似证书)优先考虑。
5.投标人需具有专业从事电源等外设设备相关业务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外设设备维护经验,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提供近五年内同类机型(或同类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商资深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6.投标人(或其原厂在武汉)须有充足的备件库、正规的备件渠道和来源、正规合格的备件产品。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有分包转包等行为,招标单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包二: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主业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或系统维护、设备维修等技术服务,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服务商、供应商等。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内运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3、投标人须是设备原厂商(EMC)的服务合作伙伴(ASN\ASP),或者是自行具备完善的维保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原厂EMC代理证书和EMC专业授权服务网络供应商资质(ASN)服务证书优先考虑。
4、投标人须具有稳定和充足的技术保障团队,提供近五年内同厂商(EMC)设备(或同类及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商资深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5、投标人须有充足的备件库、主要维保型号设备的备机。
6、投标人须具有正规的原厂备件和零部件的采购渠道,能提供相关历史采购证明(近2年内)或原厂商维保服务部门的技术支持承诺。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有分包转包等行为,招标单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包三: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主业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或系统维护、设备维修等技术服务,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服务商、供应商等。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内运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3、投标人须是设备原厂商(IBM)的服务合作伙伴,或者是自行具备完善的维保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须具有稳定和充足的技术保障团队,提供近五年内同厂商(IBM)设备(或同类及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商资深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5、投标人须有充足的备件库、主要维保型号设备的备机、正规的备件渠道和来源、正规合格的备件产品。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有分包转包等行为,招标单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包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是合格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招标书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与提供技术服务。
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本维保项目原厂授权书,具有厂家的年度认证服务销售合作伙伴证书(或同等类似证书)优先考虑。
5.投标人需具有专业从事电源等外设设备相关业务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外设设备维护经验,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设备厂商指名资深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6.投标人(或其原厂在武汉)须有充足的原厂备件库、确保设备厂商的正规的备件渠道和来源、正规合格的备件产品。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有分包转包等行为,招标单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包五: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主业包含计算机;服务器;存储等设备及系统维护、设备维修等技术服务,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服务商、供应商等。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内运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3、投标人须是设备原厂商(浪潮)的服务合作伙伴,或者是自行具备完善的维保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本维保项目原厂授权书,具有厂家的年度认证服务销售合作伙伴证书(或同等类似证书)优先考虑。
5、投标人须具有稳定和充足的技术保障团队,提供近五年内同厂商(浪潮)设备(或同类及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设备厂商指名原厂资深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
6、投标人须有充足的备件库、主要维保型号设备的备机、设备厂商的备件渠道和来源、正规合格的备件产品。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有分包转包等行为,招标单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
供应商可在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3年12月18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相关资料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9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
4.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1.交纳的金额及形式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以转账方式交纳,交纳后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交纳。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洪山体育馆支行
账号:559957523736
行号:840368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027-87322110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陈、陈倩
电话/传真:027-87320607-609/027-87320607-88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楼602室
邮编:430071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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