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 年 5 月 13 日3850

中国人才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王金雪)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格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公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重点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它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人时,须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人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审查,确保书面表格和材料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申报人报送的各类证书、获奖、论文、身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加盖印章或签字。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选拔过程、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相关表格“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7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打印(个人、单位录入版软件下载地址:http://http://www.zjjv.com//.cn/shownews.asp?ID=109,技术支持电话: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13501068885 13520399392;

(三)数据库文件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四)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和成果鉴定、身份证等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验原件后即退回),并装订为附件1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专人核初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五)提供电子文档,其内容包括:综合报告、情况一览表(WORD)、人选数据库文件(.RPU),可用光盘或用U盘交换信息,另发送至邮箱750075019@qq.com作为备份,邮件标题请注明:“2014年百千万+单位+申报人姓名”。

四、报送规范和时限

上述表格和附件材料请严格按A4规格打印、装订,所有上报材料和文档统一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内,于2014年5月26-27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报送材料地址:市民中心C区三楼3012室

联系电话:82108467,82105493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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