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2014 年 5 月 31 日3240

增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62701972

业主单位:增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020-826275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 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荔城街荔城大道旁(市武装部西侧)。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2426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3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2044平方米,地下面积6194平方米。基坑最大开挖深度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审判法庭地上9层,地下1层;安检用房与信访用房均为地上1层。本项目共设机动车停车位145辆。总投资约1967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修、供排水、电气、空调、消防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不包含智能化工程)。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备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426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3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2044平方米,地下面积6194平方米。基坑最大开挖深度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审判法庭地上9层,地下1层;安检用房与信访用房均为地上1层。本项目共设机动车停车位145辆。

4、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以及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5、预计发包价:17000万元。(最终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6、质量要求:要求质量合格,确保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争创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

7、文明施工要求: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确保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双优”工地,争创广东省安全文明施工“双优”工地。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531日至2014 64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 6 5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 6 11

报名时间:上午:9:00 ———12:00 ,下午:14:30 ——17: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房屋建筑 专业级的注册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③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6、8、9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按照中共增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市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号)实行,详情请登录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http://www.zjjv.com///read.asp?NewsID=600)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城市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53737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广播电视大楼13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http://www.zjjv.com//)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http://www.zjjv.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建 设单 位: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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