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存还是废?

2014 年 7 月 22 日2870

住房公积金是存还是废?

2014-7-22 15:20:37
来源:宜宾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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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实施已有12年。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公积金制度已呈现多方“不适”,修订《条例》呼声高涨,甚至遭遇“存废之争”。目前,各地公积金的主要功能还是发放购房贷款。但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房价收入比趋于悬殊,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也相对下滑。尤其是大量付不起首付的职工,实际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北方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说,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得到贷款资助的以中高收入职工为主,本来收入就低的个体私营从业人员更加处于弱势。此外,公积金缴存背后的不公也越来越明显。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电力、银行等一些行业职工的月工资基数超过万元甚至高达四五万元,每月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合计超过万元,超过其他行业职工的二三十倍之多。(7月12日《京华时报》)

住房公积金是存还是废?同样引发了宜宾市民的热议。现将有代表性的观点摘录如下:

市民卢女士:住房公积金圆了我们一家的住房梦。许许多多的人和我一样,从住房公积金中受益。所以,我坚决支持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民吴女士:住房公积金不太公平,有的单位交得多,有的单位交得少,特别是某些垄断性国企交的公积金比一些中小企业工人的工资还高。这些,都产生了新的不公平。支持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民赵先生:虽然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不高,但更要看到,它的贷款利率要比银行同期利率低不少。宜宾双职工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元。所以,假如以双职工贷款40万元、30年期限为例,按目前基准利率计算,使用商业贷款要支付利息51万余元,而使用公积金贷款只需支付32万余元利息,少了近20万元。道理不言自明,你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不爽吗?

市民徐先生: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有一些地方需要完善,但这应该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能因噎废食,将其取消。希望公积金制度能继续保留,并适时加以修订,从制度设计上杜绝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对那些超标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和国企,一定要处以重罚。同时,建议适当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让工薪阶层都能付得起首付款。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积金的监管。(晚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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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余丽 责任编辑 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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