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 年 7 月 25 日4480

南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南科〔2014〕55号

南平市科技局 2014-07-16 NP00105-2501-2014-0409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4〕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本年度首次统一发布申报通知,含“区域发展项目”等11类项目。上述11类项目中,我市可作为第一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的有7类,具体包括: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2、对于我市不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申报的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等项目类型,各县(市、区)科技局也要高度重视,鼓励我市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申报。
3、本次申报,事关2015年我市科技项目能否编列入省厅计划盘子,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成有关科室严格按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及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通知及指南下载地址http://http://www.zjjv.com///newsedit.asp?news_xxlb=4&news_xxbh=64990)。
4、为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本次区域发展项目、创新资金项目和对外合作项目中的产业化合作项目采用预申报制度,各推荐单位按预申报数组织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简表(见附件1),并按申报指南提供现有附件,于7月22日前报送相关业务科室形式审查,各业务科室于24号前完成形式审查,25日提交研究后由我局组织实地考察。在形式审查与实地考察后综合形成意见,再研究确定拟推荐申报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预申报数:延平、邵武、建瓯、建阳、浦城各2项,其余县市各1项;创新资金项目预申报数各县(市、区)各2项;对外合作项目中的产业化合作项目预申报数各县(市、区)各1项。
5、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择优推荐形式,先由各县(市、区)按推荐数组织申报项目,我局再择优推荐。星火项目各单位推荐名额为:邵武市和武夷山市各3项(其中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不少于1项),其余县(市、区)各2项;对外合作项目中的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各县市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名额各县市不超过3项。
6、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中“申报起止时间”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书,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我局也不予受理。申报截止后由各推荐单位负责项目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按项目类型分类填报,加盖公章后于9月1日前传真至各相关业务科室(传真号码:8842025),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我局将于9月1日开始形式审查。所有拟推荐上报项目须经市科技局集体研究后再上报。
7、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否则将不能进行本年度所有类型的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好本单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事宜。
8、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不能越级申报,由市、县两级科技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上报。
9、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由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承担:
工业科技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工业领域),联系人:秦争,8834365,npkwgyk@163.com;
农业科技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农业领域),联系人:缪起,8825630,npkjjnyk@163.com;
科技管理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社发领域)、对外合作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联系人:王丛辉,8830340,np8830340@163.com;
科技成果科受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联系人:郑广铜,8860279;
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联系人:翁翘,8833947,npkwscl@163.com;
星火办受理:星火项目,联系人:郑诚勇、林九生,8872396,8830332@163.com。

附件:
1、拟推荐申报项目简表
2、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

拟推荐申报项目简表

县(市、区)科技局(盖章) 受理科室:

是否

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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