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ezrsrc.gov.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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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7 10:46:38来源:

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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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编制管理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办法并监督执行;

2、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审核管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直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管理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管理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管理各镇(街)党委、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

5、统一管理区直各工作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审核管理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指导协调镇(街)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干部流动调配常规性工作;

7、负责转业军官安置和自主择业安置服务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依法保护本区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2、监督本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依法处理本区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3、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提供相关社会服务;负责本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科

1、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全区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回避、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申诉控告等规定;

4、研究制定全区公务员录用、交流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工作。

四、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1、研究制定全区公务员培训的办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知识、更新知识等培训;

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人事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五、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

1、承办区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拟定和完善全区镇街、区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考核及备案工作;

3、对全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统计上报;

4、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5、承办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核工作。

六、工资科

1、负责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工资调整的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定级工资及军转干部工资核定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审核报批工作;对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政策、法规;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办理离退休人员按文件规定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协调、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牺牲病故后遗属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及工龄计算审批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

2、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3、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

6、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上报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八、人才管理科

1、研究拟定全区人才开发规划,编报全区人才需求、人才引进及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拟定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规定和办法;

3、负责全区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及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

4、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才的评选、申报工作;负责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及管理服务工作。

九、人才服务中心

1、负责人才流动、人事仲裁、人才市场管理、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人事人才社会化公共服务工作;

2、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入户、迁户,办理相关手续;

3、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组织交流毕业生供求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和调查研究工作;

4、负责人事人才网站的开发、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

十、人才市场

1、为求职人员推荐就业;为用人单位招聘、引进所需人才,并负责办理引进、交流手续;审批招聘广告,发布招聘信息;

2、为委托单位及个人办理人事代理,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3、承办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评审;

4、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合同鉴证;

5、举办人才交流会和人才集市日活动,组织人才培训、人才派遣、人才异地输出、人才素质测评等;

6、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

十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1、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

2、负责来台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的审报工作;

4、研究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5、编制智力引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区智力引进项目立项审批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

十二、档案室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自觉遵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程序、制度,并组织实施;

2、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及时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装订,保证档案材料齐全、准确,符合规定要求;

3、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档案的转递和借阅,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4、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借阅、转递和保密等工作程序;

5、积极发挥档案作用,提高档案利用率,及时准确地为相关职能部门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服务,为正确解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

6、遵守工作纪律,严守机密,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7、钻研档案业务,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十三、办公室

1、综合协调区人事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督查、信访、保密、安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人事宣传、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承办复议应诉事项;

3、负责区人事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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