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3 年 6 月 19 日4510

  2009年我校将在电子与材料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航天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软件工程等十八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不同。其培养目标是使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者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并参加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命题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和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除项目管理限额录取200名。其它工程领域录取无限额):

  二、报考条件

  1、于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本工程领域实际需求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由学位中心于6月2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http://www.zjjv.com//zz09.html)公布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20 日之前,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2、现场确认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送交我校招生院系初审后,由招生院系集中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软件工程资格审查手续由我校软件学院负责)。资格审查手续还需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资格审查费及专业综合测试费100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退回)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须在考试前进行,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2日~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应在报考前与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院系联系,招生院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

  四、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全国联考)。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报考。

  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2、第二阶段,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所报考专业,由招生院系于12月上旬通知考生参加由我校各招生院系组织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

  3、GCT考试时间定在2009年10月31日举行。综合测试时间定在2009年12月15~25日之间举行(具体时间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另行通知)。GCT考试地点必须与报名地点属同一地区。

  4、对于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且达到我校2008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凭此成绩向我校招生院系提出申请,经招生院系同意,参加我校的资格审查,方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待委托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协议后由录取院系发出。

  已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院系的授课通知到录取院系指定地点报到,2010年春季入学。

  六、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1、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行政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2~4年,在校学习的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半年。其中,课程阶段累计4个月;论文阶段累计进校2个月,一般将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汇报及论文后期修改等环节安排在校本部进行。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方式在学校、企业或指定地点集中授课。具体教学形式由各工程硕士招收培养院(系)根据工程硕士生的来源和数量等情况有计划地组织。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项目,可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

  3、预先研究专题;

  4、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学位论文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合作单位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院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1、全部培养费:软件工程每人4万,项目管理每人3.8万,其余工程领域每人2.5万,可分两次支付,一般在学生入学前先交二分之一,余额部分第二年全部交清。

  2、学习期间的待遇等由考生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九、其他

  1、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2、工程硕士生一律是委托培养方式。

  3、要求参加GCT考前辅导的考生,可登陆清华在线专业考前辅导机构, GCT辅导网址http://http://www.zjjv.com///index_channel.asp?id=5 咨询电话:010-62771166、62781166

  各工程领域招生院系的联系电话如下:

  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2318291、82317134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82338348

  控制工程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82317330

  航空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2319969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82339120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学院82317633、82317630

  机械工程

  ——机械学院82317736

  工业工程—工程系统工程系82313661

  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82313288、82316953、82339359

  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16330、82338125 、82316713

  航天工程——宇航学院82316534

  软件工程——软件学院82338510、82338333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82319416

  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8233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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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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