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致死亡”谁导演了这场悲剧?

2013 年 7 月 9 日3860

  吴洋

  大学毕业上班才八个月,因工厂经常性加班,最长时间每天上班12小时,安庆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ASP)员工李哲,近期预言自己将会“累死”,6月17日,在高温下连续上班12小时后,当晚在家中再也没有醒来。(6月25日中国广播网)

  压榨剥削劳动者早在封建社会是地主敛财的手段,当这样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主义时代的今天时,我们深感震惊。安庆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李哲竟然会因为长期加班导致身体吃不消而死亡,在《劳动法》作为保障下的今天出现这样的情况让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情何以堪。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但竟会出现“工厂经常安排加班,每天加班两到四个小时是很正常的,最忙时一个月只给休息一天。”当工厂把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无限延长时,这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对于长期高强度、劣环境下的劳动者之死,安庆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这场悲剧的主谋,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劳动者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作为一个高校毕业生的李哲竟然选择承受、默不知声,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李哲这样的人还不少,他们干着最苦、最累,并且付出与收入严重失调的工作,因为他们的无知导致他们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让不法商人不断剥削压榨他们的劳动力,他们成了敛财的机器,所以劳动者懂法导演了悲剧的发生。

  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法律具有维护人民利益,保证人民利益不受侵害的作用,所以只有不断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才不会有“加班致死亡”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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