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 年 6 月 9 日4730

丰顺县事业单位2014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研究同意,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丰顺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丰顺县县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丰顺县各镇(场)下属服务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4年6月18日(30周岁以内即指1983年6月18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2、报名时间:2014 年6月18日2014年6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其他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收费: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根据县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试室。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index.php)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index.php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高分者优先录取。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在乡镇岗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七、相关待遇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753-6886391

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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