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经商参处提醒贸易商注意加纳进口产品新规

2014 年 9 月 24 日5110

原标题:加纳经商参处提醒贸易商注意加纳进口产品新规

  近日,加纳贸工部致函通知各驻加使团,转发加纳标准局关于“加纳产品合格认定计划”(Ghana Product 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gram,简称G-CAP)的公告。中国驻加纳使馆经商参处提醒贸易商注意该加纳进口产品新规,现翻译通知全文如下:

  加纳标准局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对规定进口产品(regulated imported products)实施“产品合格认定计划”。

  该计划是对规定进口产品在出口到目的国之前对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认定的过程,旨在确保进口进入加纳市场的产品在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方面符合质量要求。

  所有要出口到加纳的“产品合格认定计划”中的规定产品自2014年10月1日起须配有合格证(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没有合格证的,将由加纳标准局处以30%的罚金。

  该计划将由授权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通过实物查验结合实验室检测、文件审查和工厂审核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代表加纳标准局执行该计划的机构为:

  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法国商检公司(BIVAC)

  该计划将采取“出口商支付”模式,以免进口商承担产品无法通过合格认证带来的损失。出口国的供应商/生产商/出口商需支付请第三方机构认证的相关费用。供应商/生产商/出口商负有证明其产品符合加纳相关标准的责任。

  鉴此,加纳标准局敦促相关人员支持这项重要计划的实施,以保证贸易商的公平竞争,确保加纳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健康和安全权益。

  相关具体内容请查阅加纳标准局网站关于该进口新规的专题http://http://www.zjjv.com//

  电话:+86-21-61156879

  传真:+83-21-54234281

  BIV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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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86-21-2319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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