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侵权案表姐作证 任佳莺否认当经纪

2013 年 7 月 6 日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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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侵权案表姐作证 任佳莺否认当经纪 2013年07月03日11:22

  新浪娱乐讯 今日(7月3日),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侵权案在北京酒仙桥法庭公开审理。潘粤明方面指控被告曾在声明中指责潘粤明“嗜赌”“欠债”,不少媒体对此进行报道,潘粤明的表姐也出庭作证。据新浪娱乐前方记者获悉,被告任佳莺律师否认其是董洁经纪人称只是工作人员,而潘粤明方面则出示证据证明被告曾担任双方经纪人。
  去年11月,潘粤明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任佳莺和某媒体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案件在北京正式开庭审理,潘粤明经纪团队、其表姐及其律师出席,但董洁经纪团队并未到场,只有律师在席。图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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