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股份”不懂股份制

2014 年 3 月 13 日5220

在《是马恩列斯不懂股份制,还是何伟先生不懂公有制?》(http://http://www.zjjv.com//.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2&ID=111530)一文中,我曾经就何伟《坚持改革应正确界定三个概念》(http://http://www.zjjv.com//.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2&ID=111524)一文中关于股份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观点提出了四个问题,其中两个基本问题是:

1,“既然马克思、恩格斯早已经说明了股份制的所有制性质,为什么马、恩、列、斯这些无产阶级革命家没有把股份制当作社会主义所有制来对待?为什么还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通过夺取国家政权来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不是他们不懂股份制?”

2,“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对股份制的论述是正确的,十月革命的道路也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马恩列斯所以没有选择股份制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就是因为股份制根本就不是什么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那么,在这里我们自然就要提出另一个问题:是不是何先生根本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而误把股份制当作社会主义所有制呢?”

此文在中国改革论坛上传之后,杨虎提出了她的意见,认为“何伟在其大作《坚持改革应正确界定三个概念》中,对‘以公有制为主体’进行了充分的歪曲。”“何伟既不懂马克思主义,也不懂股份制!”(http://http://www.zjjv.com//.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2&ID=111530)。

既然厉以宁的股份制改革理论与何伟的观点相同或相近,那么,我们自然要问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厉以宁先生也和何伟先生一样,不懂股份制?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厉以宁先生关于股份制的基本观点。

“厉以宁在坚持‘企业改革主线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出: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企业股份制,即我国所有制目标模式是股份制”(第94页);“厉以宁认为,所有制改革不是将公有制改为私有制,而是突破传统所有制形式,把传统的公有制改为新型公有制。……城市的所有制改革,将以建立更多的股份企业、合作企业为基点”(第94页);“厉以宁认为:股份制是企业的一种财产经营、组织形式,它本身并不具有什么社会性质。股份制的性质取决于投资者的性质”(第95页);在分析了我国投资者的成份及其股份制组合之后,他提出了这样的结论:“第一,股份制企业完全可以是公有制企业,我们要建立的新型公有制企业是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企业;第二,公有经济力量的大小不在于公有企业本身的多少,而在于公有制经济所支配的资金的多少。股份制可以以少数的公有资产支配更多的社会资金,这不是公有制的削弱,而是公有制的壮大”(第95页)。

当我们看到这些论述时,简直不敢相信是厉教授的论述。厉教授名闻海内外,而且是股份经济理论的专家,怎么会认为“股份制是企业的一种财产经营、组织形式,它本身并不具有什么社会性质”呢?

谁都知道,商品是具有两重性的。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这是它的自然属性;商品同时又具有价值,这是它的社会属性。毫无疑问,生产商品的企业也必然具有两重性:由形成商品使用价值的需要的企业属性,当然就是企业的自然属性,由形成商品价值的需要的企业属性,当然就是企业的社会属性。那就是说,只要是生产商品的企业,总是既有自然属性,也有其社会属性。和其它任何形式的企业一样,作为生产商品的股份制企业,自然也是具有两重性的,既有自然属性,也必然具有社会属性。什么是企业制度呢?所谓企业制度,难道不就是与企业存在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制度规定或体现吗?因此,任何企业制度都必须也必然全面地反映或体现企业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两个方面的要求,都具有自然性质与社会性质。股份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自然也不能例外,它本身又怎么可能不具有社会性质呢?

由此可见,股份制所具有的资本主义性质是秃头上的伤疤――明摆着的。怎么能说股份制不具有社会性质呢?

既然股份制与资本家独资企业制度没有本质的区别,既然它同样也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制度,又有什么理由说股份制本身不具有社会性质呢?

裙子是女人穿的。但现在有一个权威说,衣服都是人穿的,它本身不具有什么性别区别,任何一种衣服,女人可以穿,男人也可以穿,到底是男性的还是女性的,完全取决于穿的人。于是他把裙子穿在了自己身上。虽然他自己认为这裙子已经是男性化了,甚至由于他是权威,他带的的学生对他的做法虽感到不妥,因迷信权威而不说什么。但他一旦走在大街上,当人们看到一个大男人穿了裙子,人们只以为他是得了神经病,只会把他当作一个精神病人来对待。

在《股份制创新》这本书中,作者在第二章还引用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对股份制的系统论述。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制度,在马恩时代已经有了较大发展,到列宁所在的时代则有了比较充分的发展。但是,这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却没有发现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难道是这些经典作者,这些社会主义理论家的认识能力和理论水平不如厉教授?

反过来,如果我们不应该怀疑这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家的能力与水平的话,那么,所以产生类似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股份制可以成为公有制,股份制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认识,完全是因为厉教授不懂股份制,不懂股份制作为企业制度所具有的两重性,不懂股份制的社会性质!

“厉股份”其实不懂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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