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督办要少一些“事先通知”

2014 年 12 月 17 日3270

  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眼下,适逢打响冬季消防安全“保卫战”,应当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扎扎实实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笔者所在的区先是开了一次全区冬季消防安全会议,对所有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打了消防安全的“预防针”,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然而,昨日,笔者听闻区某领导带领工作组在对全区重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办之前,不仅事先确定了检查督办的对象单位、检查路线,还通知了被检查对象单位的责任人。由此,笔者不禁怀疑这种“事先通知”的检查督办,其效果会被打折扣。

  祸患常积于忽微。火灾一旦发生,不论大小,即使消防官兵及时赶到,也只能是避免更大的损失,却无法挽回已经遭受的损失。因此,火患的治理是重在预防。对预防火患而言,平时通过宣传、教育、演练等,普遍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固然很重要,但政府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也尤为重要,任何疏忽和大意,都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但是,工作组的这种“事先通知”的检查督办,像是一场彼此配合的“戏”。被检单位为规避问责而事先做好各项迎检的工作,万事俱备,只等工作组大驾光临。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组到了被检单位之后,其实也没啥可检查、可督办的了,走一遍之后,提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也就算完事了。督办无压力,整改难有效。如果被检单位的消防安全能自觉保持迎检时的状态,倒也相安无事。怕就怕在,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在“迎检时”注重表面工作,潜在的问题没被发现,但又获得了工作组检查督办的基本合格,对消防安全有所松懈,该全天候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没有保持,该彻底检修的老化电线线路没有全面检修,埋下火灾的祸根。其他单位一看这么“容易”通过检查,也容易滋生侥幸心理,在消防安全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检查督办前“事先通知”,反映的是一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以往,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前习惯于“提前打招呼”,检查督办工作前往往“事先提个醒”,因此,其调研和检查的结果都已被安排好,一切尽在“意料之中”。但“反四风”就是要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这种工作方法应当被抛弃。在工作作风中要突出一个“实”字,以实效取信于民。对于防范火灾而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必须从严从实,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应付。否则就是“四风”问题的反弹,应当引起重视。正确的思路和做法是,在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之上,工作组在对辖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办,在行动之前“封锁消息”,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单位、路线等,将“事先通知”变为“突击暗访”,只有这样才能检到“真隐”、督到“实患”。突击暗访到的情况才是消防安全的实况。在实况面前,会让相关的责任领导脸红出汗,丢“面子”,但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远比领导的“面子”重要,而且出了重大火灾事故,领导不仅会没“面子”,就连“位子”也会不保。突击暗访的压力有助于督促责任领导真抓实管,促使存在隐患的单位认真整改,并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用严的措施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筑牢冬季消防安全“防火墙”,不仅需要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排查,使群众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更需要政府在检查督办时以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少一些“事先通知”,多一些突击暗访,促使督办的压力转化为整改动力,消除可能造成群众伤亡的火灾隐患,还安于民,造福于众。

  原标题:消防安全检查督办要少一些“事先通知”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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