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联合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开展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

2015 年 1 月 25 日2070

1月20日至22日,区卫生局在全年不间断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联合公安莲湖消防大队抽调8名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集中对莲湖区管30家医院和局属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开展了联合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为医疗机构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场所、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烟感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疏散逃生的能力、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检查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登记在册,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结合当前卫生系统正在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检查,摸清了卫生系统消防隐患底数,推动了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消防安全自查,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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