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还在售卖存安全隐患的玩具

2015 年 2 月 3 日3430

原标题:省城还在售卖存安全隐患的玩具

临近春节,不少家长会购买时下流行的玩具当做孩子的新年礼物。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费预警,提醒家长部分玩具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记者走访省城多个卖玩具的店铺发现,消费预警中提到的部分玩具依然在售。

2月2日,记者走访省城中心广场、商业巷等路段的多个玩具店,预警信息中提到的发条玩具、竹蜻蜓、手摇铃、弹射类玩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依然摆在货架上。路边小店里售卖的玩具中,一部分电动玩具上没有标注厂址、生产日期和无质量合格证,属于“三无”产品。一款变形金刚玩具,玩具人物身上披着盔甲,左手举着一把长约5厘米的刀,边角比较锋利,里面还配有几个可拆卸的小部件。此外,还有几款手枪玩具,里面配有几十颗子弹,这些不适合低龄儿童的玩具除了盒子外包装上的简单说明外,没有任何安全警告。

记者采访了几位带孩子买玩具的市民,有市民表示,挑选玩具多半根据孩子的喜好,不会特别关注玩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张女士说,现在市场上的玩具质量参差不齐,一些玩具能轻易拆卸零件,给自己3岁的孩子玩这些玩具时,她总是担心孩子会吞食玩具里的小零件。

国家质检总局特别提醒,部分七彩手摇铃、发条虫子、数字拼图、羽毛绒毛金粉玩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玩具产品在小零件、摇铃玩具尺寸、突出物、燃烧性能等方面不符合我国儿童玩具产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其中“竹蜻蜓”玩具和弹射类玩具产品,会导致儿童在玩耍的过程中眼睛或面部受伤。

家长在给孩子购买玩具时一定要注意,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标示的玩具产品,给低龄儿童购买玩具时,一定要检查玩具中的小零件是否太小,以及玩具上被固定的小部件是否牢固,以免因儿童误食小零件而窒息,若儿童在使用玩具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消费者可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报告有关产品伤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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