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刺参”证明商标法律维权工作启动

2015 年 2 月 5 日2370

&nbsp&nbsp&nbsp&nbsp“威海刺参”区域品牌作为威海市最知名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依其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品牌信誉得到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但近年来,全国海参销售市场上出现未经许可私自在商铺门头、产品包装、宣传材料、经营性网站上标注“威海刺参”等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甚至利用外地劣质海参冒充威海刺参销售给消费者,对“威海刺参”品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威海市海参产业协会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委托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对侵害“威海刺参+WEIHAITREPANG+图形”证明商标(商标注册号6283638)专用权的行为开展维权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既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威海刺参”许可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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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自2011年以来,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已经连续4年深入开展“威海刺参”区域品牌宣传。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可持续的立体化宣传推广,有效提高了“威海刺参”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威海市海参产业协会作为“威海刺参”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诚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威海刺参”证明商标产品的消费投诉。使用“威海刺参”商标需向威海市海参产业协会提出申请,满足使用条件后,与协会签订使用合同,并接受协会的监督。&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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