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保委法研部主任提醒:不要被网站低价迷惑

2015 年 3 月 14 日1910

  上海市消保委法研部汪主任表示,消费者在网上选择旅游产品时需仔细谨慎,不要被一些网站的低价格所迷惑,应选择信誉度高、较为知名的旅游网站,尽量避免遭遇“黑网站”的侵害,同时必须要与网站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确认合同细则。并且,保留各类电子类和实物类的票据,这都可作为将来维权的证据。

  汪主任还剖析了去哪儿网关于机票加价的一个例子。高先生在去哪儿网买了一张机票,价格1230元。之后,他偶然通过这张机票的“电子客票号码”去航空公司查询,发现票面价只有620元。“票面价620元,去哪儿网加了一倍多钱卖给我,这不是"黄牛"吗?”高先生很困惑。他说,这张机票如果要公司报销,那么就只能报620元,剩下的差价要自己掏腰包。

  就此案例,汪主任表示,首先,去哪儿网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消费者不通过机票的“电子客票号码”去航空公司查询,还不知道自己被去哪儿网“坑”了。其次,去哪儿网是为消费者提供订票服务,不能如此赚取机票高额差价。

  随着在线旅游网站规模的扩张,其产品涵盖了机票、宾馆、景点门票、度假产品等预订。摊子大了,网站必须做好精细化的管理。服务首先要让消费者放心,互联网的方便、快捷才能得到更好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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