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问诊”公路安全

2015 年 5 月 6 日2130

  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通车运行;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高速公路拟探索对货车计重收费……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市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根据省政府部署的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和公路穿城路段的安全整治;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

  据悉,整治过程中,我市将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时限。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另外,对于治超,将积极推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断投入交通技术监控等管理设备。包括调整完善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加强治超执法管理。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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