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3月份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及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2015 年 5 月 6 日2210

  2015年3月,县级各部门及13个乡(镇)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上报情况

  上报信息的单位及乡(镇):县农业局、食药监局、教育局、工商局;新华镇、归朝镇、谷拉乡、者桑乡、剥隘镇、洞波乡、那能乡、花甲乡、阿用乡、里达镇、木央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上报相关信息的有板仑乡、田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县食安委办:

  印发2015年2月份食品安全工作通报,上报州食安办食品安全信息共6条。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农业局:一是全面加强“三品一标”监督管理工作,经检查,未发现超市的农产品(000061,股吧)“三品一标”有仿冒违规农产品。二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工作,进行果蔬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共13批次181个样品,合格率98.6%。在13个乡镇养殖环节和6个生猪定点屠宰点,抽取猪尿液“瘦肉精”检测,其中:养殖环节检测盐酸克伦特罗72份、莱克多巴胺72份、沙丁胺醇72份。屠宰环节检测盐酸克伦特罗128份、莱克多巴胺128份、沙丁胺醇128份经检测,均呈“阴性”。

  县食药监局:一是扎实开展鲜粮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3辆次,对城区8家鲜粮制品小作坊进行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巡查记录整改7份。二是大力开展“3·15”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235名教师、4020名学生,参加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三是

  着力强化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车辆23台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29家,检查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进货时索证索票不全、销售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夸大宣传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各乡(镇)食安委工作开展情况。

  新华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7人次,执法车辆26辆次, 对47户食品经营户、7个食品市场进行检查,为全年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阿用乡: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8所,针对食堂存在的问题下整改书5份,检查校园周边商店9家,下整改书9份,27条。

  里达镇:多项措施加大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农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份。二是加大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果蔬禁用限用农药检查力度。目前共抽检25个蔬菜、水果样品,抽检范围涵盖全镇农产品生产经营户,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三是

  加强责任制落实力度。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通过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到人,保障了农副产品质量安全。

  

  富宁县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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