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5 月 11 日2150

  (上接11版)

  我国脚手架产地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性。脚手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厂家主要集中于河北唐山一带,进而带动周边地区脚手架产业的发展,公司的脚手架主要在河北省采购。

  (2)钢支撑采购

  钢支撑支护设备分为钢管支撑和型钢支撑两类,其中简单的型钢支撑从钢材市场中购买型钢,进行焊接组装即可,新型复杂的型钢支撑则通过组价式成品采购;钢管支撑设备需要定制,在公司成立初期,曾存在公司自购原材料,委托外部厂家加工生产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该类资产的采购已转换为组价式成品采购为主。自购原材料委托加工的模式主要应用于新研制设备及组件的试样及小批量试生产。

  2014年,公司因客户项目施工方案的需求,将一批H型钢支撑委托浙江敏捷电梯有限公司改造加工成桥面板,用以搭建钢便桥。公司向浙江敏捷电梯有限公司支付了192.25万元的加工费。

  公司对已有规格的钢支撑设备直接采购成品。公司依据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等因素,对钢支撑设备单价进行组价估算,然后向生产企业进行询价。在选定生产企业后,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向其提供图纸。在加工过程中,公司不定期对所加工的货物进行质量抽查。在产品交付时,由生产企业提供该批产品的抽样探伤报告、材质证书,或由公司对产品进行抽样并委托外部进行探伤检测。

  2、租赁模式

  公司的租赁流程大体如下图所示:

  较广的业务网点,赋予公司较强的市场感知和开拓能力;较为突出的设备规模,使得公司能满足多层次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在遇到客户需求较急、库存数量不够、设备调拨时间较长或调拨经济性较差的情形下,公司会从其它租赁公司短期租入支护设备以满足客户需求。在具体业务开拓过程中,公司亦根据客户的需求,聘请外部的劳务公司为客户安装所租赁的支护设备。客户在支护设备使用完毕后,一般会将所租赁的设备归还至公司仓库,或者由公司直接运往对此类设备有需求的其他项目。

  (1)客户种类

  公司的收入按客户种类划分,可以分为面向建筑施工企业收入和面向非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两类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支护设备的直接使用方,是公司的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与施工企业的良好合作,不仅能在施工企业间树立良好的口碑,亦赋予公司更多的实践经验,能更好的提升服务水平;而非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租赁的渠道之一,对于盘活公司的支护设备,提高设备的总体使用率方面亦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

  (2)租赁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秉承控制租赁物物权与业务收入风险的原则,采取了贯穿整个租赁业务始终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合同签订期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合同签订前,核查工程项目的真实性;租赁合同条款中,约定最低租赁保障期、固定时间对账、资产丢失赔偿、损坏维修赔偿等条款;合同评审及签订的机制。

  在合同执行期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合同签订前不得发货,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和指定的人进行货物发送签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对账;定期到物资使用场所做物资使用巡查;及时催收款项。

  在物资使用结束后:控制资产退回的数量与质量,记录资产的短缺或损坏情况作为索赔依据;与客户做最终结算确认;应收款项的催收。

  (3)短期租入支护设备情况

  虽然公司具有较为突出的设备规模,但在客户需求较急、库存数量不足、设备调拨时间较长或调拨经济性较差的情形下,公司会从其它租赁公司短期租入支护设备以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因租入支护设备而支付的租金情况如下:

  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充与业务的发展基本匹配,在经营过程中,借助此类支护设备的短期租入,能较好地应对设备短期调拨的不便。

  (4)租赁业务管理、定价及收入确认

  公司通过制定《业务流程及规范》,对公司租赁业务的流程、租金、合同、物流、对账、结算等销售相关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在积极收集各区域的市场需求、区域报价情况、分析自身成本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视市场竞争情况及与客户的实际商谈情况制定具体的租金价格。就收入确认而言,公司按实务操作中双方约定的结算日,以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实际使用量和租赁天数计算租金,并确认收入。

  3、资产管理模式

  作为租赁公司,资产管理是公司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公司专门设置资产管理部,并制定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公司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

  (1)资产管理部设置

  资产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及仓储物流的规划与管理,对下属仓储物流机构进行规范、指导、监督、管理和整体调配等工作。资产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2)资产管理相关具体的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对公司的运营意义重大,其管理的内涵包括:库存设备质量管理、在租设备质量维护、全国性设备资源的统筹。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流程控制文件及详细的资产管理岗位职责说明,主要制度包含《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盘点制度》、《仓库盘存制度》、《收发货管理制度及流程》、《仓储物流运营信息分析制度与流程》、《仓库安全管理》、《物资堆放标准》及《物资调拨管理》等制度,以规范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运营中积累的经验,不定时地对有关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各地仓库需定期统计填报仓储物流信息,并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结合业务信息、仓储物流成本、服务质量及效率,对报表进行分析,比较关键考核指标的数据,强化各区域仓储调度,以达到“库存合理化”和“配送合理化”的目标,实现“在库库存”与业务增量的匹配,同时提高出租率,降低物流费用,减少物流中转次数。

  (3)公司库存设备的保障措施

  发行人设备储藏安全的管理隶属于资产管理这个大范畴之下,归口于公司资产管理部及下属的各仓库管理。公司已建立包含《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盘点制度》、《收发货管理制度及流程》、《仓库安全管理》等制度。

  在《资产管理制度》的总括规定之下,公司严格执行《资产盘点制度》、《仓库盘存制度》、《收发货管理制度及流程》等制度。

  依据《资产盘点制度》及《仓库盘存制度》等规定,公司各仓库必须每月自行进行资产的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汇报资产管理部;年中及年末时,公司组织包含资产管理部及其他部门(如财务部、内审部)人员,赴各仓库进行资产监盘。

  依据《收发货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公司各仓库只能根据公司商务部下发的发货函或根据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签字审批,才允许发货,而且相应的审批文件报资产管理部存档;在使用完毕后,设备归库需由商务部拟定退货函,经由资产管理部确认后,由资产管理部确定收货仓库并向对应仓库下发退货函。就具资产统计而言,公司各仓库每日对设备进出进行统计并汇报总部。在日常管理中,公司各仓库安排主管和门卫对仓库进行巡逻;公司资产管理部安排巡查人员在对仓库进行巡查,同时对设备进行抽查。

  通过以上规章及措施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4)设备调拨模式

  租赁设备的合理调拨,是公司盘活资产的重要手段。公司目前支护设备的调拨模式大体分为区域内调拨及区域间调拨两大类,细分为七种模式,具体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项目部A和项目部AA归属于仓库A,项目部B归属于仓库B。仓库A和仓库C同属于一个区域,仓库A与仓库B属于不同区域。公司设备调拨的模式包含七类。各类模式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F类跨区调拨,由需求方向公司资产管理部提出设备调拨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选定设备的调出仓库,后续的跨区域运输由调度中心和配送中心负责。

  G类跨区域调拨,由公司基于各区域业务发展状况及后续安排,选定设备储量阶段性过盛的仓库,由调度中心和配送中心负责设备的跨区域调拨。

  为有效控制设备调拨流程,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公司制定了细致的单据流转规程。在日常运营中,资产管理涉及的单据主要包括出租单、入库单、归还单、调拨单。

  公司现有的设备调拨单据流转模式,能较好监控支护设备的运营情况。除在设备调拨过程中对资产进行监控外,公司亦重视定期的资产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追溯分析。

  (5)支护设备租赁模式的特点

  由上述支护设备的调拨模式可见,为满足各地施工项目的需求,公司的支护设备需不断地往返于各施工工地,而且为确保满足潜在施工项目的需求,公司需保有一定的在库量。这两项因素直接导致支护设备不可能达到太高的租用率。

  公司良好资产管理能力较好,在支护设备种类及规模扩充的同时,保持了较高的资产租用率和适当规模的在库量,保障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区域间的设备调拨。

  (三)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为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生产运营的主要内容为向客户提供支护设备的租赁。报告期,公司主要采购的物资为支护设备,水、电、油等能源物资的采购占总采购额的比很小。公司经营所需的支护设备供应充足。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国支护设备租赁企业已超过3.9万家,专营租赁的公司约占80%以上,兼营租赁的企业占20%左右。总体而言,专业租赁企业为本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其中又以中小型公司居多。

  发行人作为大规模多网点租赁企业,凭借较为突出的支护设备规模及较广的业务网点分布,在我国巨大的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市场上的占比虽然不高,但是地位较为突出。据推算,报告期我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的市场空间及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见,在我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市场中,公司占比较低,仅为0.11%到0.08%之间。我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企业数量众多,单体租赁规模较小,公司虽然市场占有率不高,但单体规模较为突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为用于出租的各类建筑安全支护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用于出租的支护设备可分为钢支撑、贝雷片、脚手架等3大类。

  截至报告期末,华铁科技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华铁科技拥有的支护设备情况

  2、华铁设备拥有的支护设备情况

  3、华铁支护拥有的支护设备情况

  4、公司租入的资产

  (1)公司融资租入的设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融资租入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公司售后回租的设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签署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如下表所示:

  通过此项售后回租业务,公司的运营资金得以一定的补充,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公司业务的扩张。

  (二)发行人主要的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6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2、专利

  公司已获得与主营业务领域相关的各类专利74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62项,外观设计8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3、软件著作权

  公司所获得的软件著作权如下表所示:

  4、土地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铁宇硕已获得了一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5、房屋租赁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办公用房、仓库用地均系租赁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用房的租赁情况

  (2)仓库用地的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在杭州、北京、沈阳、郑州、福州、南昌、南京、武汉、长沙、南宁、成都、深圳等地设立仓储基地,上述仓储基地所用场地均系租赁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三)特许经营权

  公司从事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无需获得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丹锋先生和应大成先生。

  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胡丹锋还拥有杭州昇铁的控制权,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昇铁与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从事的业务均不同,故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1、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切实可行。

  2、关联交易及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采购事项。

  (2)关联方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依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房屋租赁

  2010年3月,华铁有限与关联方浙江东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华铁有限向浙江东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其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第23层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用面积1,256平方米,租期从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租赁价格参照类似地段租金确定,前两年为2元/天?平方米,第三年为2.5元/天?平方米。2011年度、2012年度华铁有限向浙江东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租金为88.76万元、22.93万元。

  为减少关联交易,2012年2月公司将办公地址搬迁至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5幢,并于2012年3月公司与浙江东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终止该笔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的租金均已支付完毕。

  (4)关联担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6)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资金拆借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注:胡丹锋、刘志良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东之杭州昇铁66.56%、6.25%的股权。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胡丹锋、应大成,近三年来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个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的。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下转13版)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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