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荆州政务—荆州新闻网

2015 年 6 月 6 日2470

  荆州新闻网消息: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障全市考生饮食安全,荆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购买食品和就餐时要做到:

  一、要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超市、食品店和餐馆进行消费。

  二、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超过保质期、变质的食品。

  三、我国从未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考生和家长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认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

  四、不食用街头摊点经营的食品和夜市烧烤类食品;不生食海鲜、凉拌菜等易变质食物,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不喝生水、散装冷饮和功能型饮料。

  五、忌暴饮暴食饮酒,注意健康的饮食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

  六、尽量在家就餐,在家隔夜饭菜需冷藏的,要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七、使用经过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八、禁止食用使用下列原料制作的食品:发芽或发青的土豆、四季豆(芸豆角、豆角)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死亡的海产品、甲鱼、乌鱼、河蟹、青蟹和各种贝类;发酵的豆制品。如豆豉、臭豆腐等;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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