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2015 年 7 月 2 日4130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1日讯(通讯员 李如玲)近日,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全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西保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食品安全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也已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的重点。今年1月,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局、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加快发展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形式,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发展特色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就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问:《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广西食药局和广西保监局联合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目标、试点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重点要求。明确了广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广西将在以下五大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力争2017年6月底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80%。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的食品生产企业;

2.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鲜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饮料等9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店铺实际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以顾客自选方式兼营(主营)食品,并向顾客提供相关服务的(食品)零售企业;

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和大型餐馆;

5.重大活动保障专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问: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哪些意义?

一是有助于受害方及时获得经济赔偿,保险消费者利益。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帮助食品企业、消费者对冲生产经营和消费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食品安全事件涉及面较广,一旦发生,受害人虽然理论上可以获得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补偿,但由于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故意逃避或能力有限,受害者很难得到及时、有效赔偿。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受害人可以第一时间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有助于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二是有助于强化企业责任。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助于发挥保险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和第三方事前安全督促作用。通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将投保企业风险等级与参保情况、保险费率等要素挂钩,运用食品安全生产风险指导、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风险预警提示、实施差异化保险费率等手段,促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另外,可以利用保险数据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记录、风险数据库,实现行业间数据共享,作为实施差别化保险费率、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预警能力和甄别水平的基础。

三是有助于政府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由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快、危害广、赔偿高,政府往往成为最终的善后者。如2003年安徽的劣质奶粉事件中,受害儿童的治疗费用全部由阜阳市政府承担,并主要承担了每个死亡婴儿家庭10万元救济金的支付责任。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险,有助于减轻政府的事故善后处理压力,降低事故善后处理难度,走出“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广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下一步,广西食药局和广西保监局将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尽快完成保险经纪公司及承保保险公司的比选招标、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开发保险产品等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试点单位投保和加强承保保险公司和食品安全监管,尽快在广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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