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米Note 2“屏幕门”事件续:已有消费者胜诉

2015 年 12 月 17 日2480

近日,已有消费者起诉红米Note 2涉嫌欺诈一案获得一审胜诉。

  12月17日消息,8月13日,在小米秋季新品发布会上,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发布了性价比超高的“千元旗舰手机”红米Note 2,并在首发当日12小时内创下80万台的销售奇迹。

  但事过几天后,就有网友发现红米Note2在屏幕、摄像头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其宣传屏幕为“夏普/友达”,但通过测试为国产厂商天马屏幕,并非夏普/友达所提供的屏幕,因此引发众多消费者强烈不满,有的甚至将其告上法庭,事件因此发酵。

  而职业打假人王海也在关注此事,近日他在微博称,已有消费者起诉红米Note 2涉嫌欺诈一案获得一审胜诉。

屏幕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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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王海在微博表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迪信通虚假宣传屏幕为“夏普/友达”系欺诈消费者行为,故判决退一赔三。从民事判决书上可以看到,原告在迪信通网站购买了两部红米Note2,单价899元,共付1798元,事后发现手机所使用的屏幕和摄像头同网站宣传的不一致,故原告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三。最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定,认为被告确实构成欺诈,要求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手机货款1798元,并且增加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5394元。

  根据上述判决书,可以看到此处的被告是经销商迪信通,而不是制造商小米,因为原告是在迪信通网站购买的红米Note 2手机,迪信通因而“躺枪”,从本质意义上来说制造商小米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毕竟作为一家手机制造商货真最为重要。而此次雷军也在国际互联网大会中强调,今后以质生存,做好中国的新国货,希望这不是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DF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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