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振杰:牵挂农户饮用水安全

2018 年 7 月 30 日1880

2018年07月30日

董振杰:牵挂农户饮用水安全

刘立新 刘红星

  

  

  

  董振杰到农户家中调研

  最特写

  董振杰,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人可一日无食,但不可一日无水。”这是董振杰的口头禅,源于他对饮用水安全的深切感受。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来过许昌的人都说,这是一座在水声中醒来的森林城市。

  然而,20世纪80年代,许昌还是被列为全国严重缺水的40个城市之一。“半夜排队接水,上班拎壶借蹭水。”是当时缺水状况的真实写照。作为在此生活了三十多年的“老许昌”,董振杰忘不了那段缺水的苦日子。

  “这些年,缺水的问题改善了,可是污染的问题又出现了。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让我下决心将水的问题搞清楚。”董振杰介绍,有一次,一名养殖户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他饲养的猪不知何故经常死亡,怀疑是买的猪仔有问题,想打官司。董振杰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后,认为不能仅凭怀疑就进行诉讼,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行。后来经过化验,才知道是因为喂猪的水里含有有害物质,且这种有害物质含量还相当高。

  “人畜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他地方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人们判定饮用水是否安全,主要靠鼻子闻、眼睛看、嘴巴尝、手触摸这些土办法,不会用仪器对水质进行测量,无法知道饮用水中各种元素的含量,饮用水不达标这一隐患不易被发现,会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造成很大威胁。”董振杰说,他对这件事感触很深,也联想了很多。

  经历这件事后,董振杰在参加调研、外出办案时,都注意抽时间到农户家中走访调研,在农户家中,董振杰会亲口品尝居民水缸中的水。在掌握了大量翔实的材料后,于2018年1月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制定《河南省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他从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加强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的安全管理、加强饮用水终端的检测、整合统一现有规定、明确饮用水保护职责等六个方面,就水源地保护立法进行了论证。

  “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和行动自觉,比如许昌市建了7座污水处理厂全部配套人工湿地,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清潩河畔,已由过去名副其实的污水河,变成如今老百姓的亲水河。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肯定我所提议案很好,建议将《河南省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争取早日出台。”董振杰欣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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