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刑案民事纠纷 刑庭法官先行一步

2014 年 12 月 22 日3280
化解刑案民事纠纷 刑庭法官先行一步
发表时间:2014-12-15 15:25:25来源:中新网广西新闻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来宾12月15日电(黄璇、谭远献)近日,象州县人民法院法官主动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律师及部分村委会干部一行人驱车前往象州县妙皇乡古琶村,对一起因邻里琐事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进行...

中新广西网来宾12月15日电(黄璇、谭远献)近日,象州县人民法院法官主动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律师及部分村委会干部一行人驱车前往象州县妙皇乡古琶村,对一起因邻里琐事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经法官拉家常式的劝导,最终,存在积怨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圆满化解。

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是由一个灯泡造成的误会所引起,被告人覃某琼发现自家位于受害人石某家附近的菜地被人扔有灯泡及砍了一棵小树苗,便怀疑是石某家人所为,于是粗口大骂石某家人并将灯泡扔到石某家厨房边的小路上。后双方在河边挑水相遇,发生争吵并打架,覃某琼就用刚在河边杀鸡的菜刀砍向石某,导致石某左手掌受重伤,九级残疾。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覃某琼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

该案诉至法院后,刑庭主办法官在审查时,发现本案受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鉴于双方原就存在积怨,刑事案件审理后,当事人还会就民事方面提起新的诉讼。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关系,为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避免双方产生新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主审法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拉锯式的三番五次耐心劝说,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后刑庭法官趁热打铁,联合检察官、律师及村干部一起,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一番劝导,被告人也诚恳地赔礼道歉,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象州法院刑庭法官充分意识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虽系职责所在,但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才是其所追求的目标。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处理民事赔偿问题,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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