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90后男子潜入村妇家实施强奸 又揣菜刀向其敲诈勒索

2015 年 1 月 13 日3750

90后张某从小父母离异,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游荡,无所事事,2013年5月份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然而这一次刑事犯罪并没有让他受到教训,缓刑考验期刚过没过久他就做出了更加出格的事。

张某2014年八月因生病在老家卫生所连续打了几天点滴,他发现从家到卫生所的路上有一户人家,只有一个妇女带着两个小孩生活,于是动了邪念。几天后的的一个凌晨,张某用银行卡划开这户人家的木门栓,径直来到卧室,对还熟睡在床上的薛某实施强奸,被害人惊醒后伸手拿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想要看清张某的脸,被张某一把将手机捂住,并一直威胁薛某“不要叫喊,不要反抗”,因张某力气较大,薛某又担心其会对自己两个年幼的孩子不利,最终张某强奸既遂,张某休息十几分钟后,又想再次实施强奸,因薛某找借口出门上厕所未能如愿。

张某强奸得手去了合肥,但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也花光了,他又想起了薛某,一个敲诈她弄点钱花花的歹念渐渐在张某心中升起。于是张某再次来到薛某家中,自称是张某朋友,知道张某将其强奸的事实,张某现在出了交通事故,躺在医院,急需用钱,威胁薛某要给两万块钱,不然就将其被强奸的事实宣扬出去。薛某称自己一个人带两个小孩,没有钱,将张某打发走了。没过几天,张某从路边小店偷了一把菜刀揣在怀里又到薛某家中继续对其敲诈勒索,未果后将菜刀扔在薛某家门口的垃圾桶后离开。薛某第二天发现垃圾桶中的菜刀后感到剧烈的不安,担心张某下次会作出伤害自己及家人的举动,决定报案,报案途中,在距离派出所几百米远的一家台球室,发现了张某,民警快速将张某抓获。

近日,长丰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通讯员 马晨翔 记者 王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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