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遭“家暴”男子狠杀妻

2015 年 7 月 21 日3570

  同是夫妻,命运不同

  昨日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缓

  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伟斌)去年9月,一名女子被发现伏尸屋内,警方经过侦查后,发现下如此毒手的人,竟然是遇害女子的丈夫杨世荣。杨世荣称,因寄居妻子家中,曾经常遭遇“家暴”,在提出离婚后双方起了冲突,从而拿起菜刀将妻子残忍杀害。昨日上午,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案发:女子伏尸屋内 面目全非身亡

  去年9月9日上午9时许,房东甘某正在位于南海桂城平洲的家里,一名陌生男子找上了门,称自己的表姐阿娟(化名)已经有两天联系不上了,而阿娟正是甘某的一楼出租屋的租户。

  看这名男子非常焦急的样子,甘某于是和他来到了出租屋前,不过发现该出租屋的门上有一把挂锁。因挂锁是租户自己锁的,甘某没有钥匙,开不了门。她又和男子来到了该出租屋位于后巷的窗户,从窗户望进去,她发现整个房间里都是血迹。甘某马上报了警,警察撬开房门后,发现里面有一名女子已经死亡,而该女子正是阿娟。阿娟当时的死状以“面目全非”来形容绝不为过。

  侦破:丈夫有重大嫌疑 三个月后投案

  究竟是谁会对阿娟下如此毒手呢?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与阿娟共同居住的丈夫杨世荣在事发后失踪。经过走访,民警了解到,阿娟与杨世荣平时的夫妻关系并不太好,经常因为琐事吵架。阿娟曾于2014年1月及7月两度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处理阿娟与杨世荣之间的纠纷。警方随即认为杨世荣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尸检以及翻查出租屋的视频,民警初步确定了其作案时间为去年9月7日晚上。

  一直到了同年11月23日20时许,杨世荣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十陵派出所投案。他为何要杀妻的内幕也随之浮出水面。

  行凶:声称遭遇“家暴” 杀妻后曾自杀

  杨世荣和阿娟均是四川人,双方在四川成都打工时认识,并于2009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结婚后,阿娟来到了南海打工,至2014年8月,杨世荣也来到了南海打工,并搬到阿娟家中居住。

  “阿娟经常对我打骂,而且偶尔会玩到很晚才回家。”杨世荣说,一直到了同年9月7日当晚7时许,阿娟打电话跟他说,要很晚才回家。杨世荣当时很生气,多次打电话要阿娟回家。晚上8时许,阿娟在其多次催促下回到了家中。当时,心灰意冷的杨世荣提出了要离婚。

  “阿娟听到后很生气,说要么就整个你死我活。”杨世荣称,阿娟当时就从床上起来,拿起床边放着的菜刀,像要砍他的样子。杨世荣随即夺过菜刀,然后拿刀往阿娟头上砍去。

  杀死阿娟后,杨世荣来到了附近的一块农田,看到放着两瓶农药,他决定喝农药自杀。他在喝下农药后不久便昏迷了,第二天他被人发现送到了医院抢救。在医院登记时,他报了一个“张波”的假名,出院后他就逃回了四川,随后在家人的劝说下自首。

  一审:并非防卫过当 被判处死缓

  今年4月24日,佛山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杨世荣提起了公诉。杨世荣表示,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情经过没有异议,但辩称其不是想故意杀害阿娟,只是想伤害她。而杨世荣的律师则称,杨世荣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定性为故意伤害;此外,杨世荣有自首情节,并且案件是由于感情纠纷引起,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杨世荣持刀砍击被害人的头面要害部位多刀,导致面部多器官缺失,脑组织挫碎,可见其主观上积极追求被害人的死亡,具有杀人的故意。另外,相关证据亦不能证实被害人有伤害杨世荣的行为,故杨世荣的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

  此外,法官认定杨世荣有自首情节,同时本案由感情纠纷引起,但同时也认为杨世荣的手段特别残忍。

  昨日,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世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还判决杨世荣赔偿阿娟家人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672元。

  杨世荣当庭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作者:刘艺明 卢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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