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有风险 东莞五旬大妈手持菜刀砍伤老公舞伴

2016 年 10 月 7 日3280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冷静 胡敏怡)很多大叔、大婶为娱乐运动都会选择晚上去跳广场舞,谁料竟有人为此惹上血光之灾。东莞一大叔与舞伴跳舞时,其五旬妻子醋意大发,竟拿刀砍伤舞伴。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年。

2015年12月21日20时许,黄某携带一把菜刀去到东莞市南城区某广场,看见丈夫阿炳(化名)与一女子阿珍(化名)一起跳舞,便上前质问阿炳为何要与阿珍一起跳舞。阿炳和阿珍没有理会黄某,黄某十分气愤,便拿起菜刀砍向阿珍数刀,致使阿珍头部和面部受伤。经鉴定,阿珍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当晚20时30分许,公安机关接报后到场将黄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黄某家属向阿珍赔偿了2万元,并取得阿珍的谅解。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黄某的家属积极赔偿阿珍,获阿珍谅解,可对黄某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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