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青年手持菜刀退押金 被拘15日罚1000元

2017 年 8 月 4 日2460

  3月21日,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发布消息,一名男子手持菜刀到辖区某物业公司门店退装修押金,因情绪失控,将工作人员的手掌手掌割伤,但闹事男子拒不认错,该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将男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3月13日,漳河分局下辖双喜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物业公司一名男子持菜刀闹事时将工作人员手掌割伤。民警出警到现场时,发现男子情绪激动,当即将闹事男子控制,并将其带到派出所审查。

  民警查明,闹事男子姓李,现年30岁,一个人独居,北京某高校毕业。2016年10月到某商城租下两个门面,准备开设芝麻油加工作坊。在门面装修期间,李某预感到生意前景不好,便不想再投入,将正在装修的工程停了。3月13日,急着钱用的李某想快点退回交给商城物业的门店装修押金,临时买来一把不锈钢菜刀壮胆,没想到因情绪控制不好闯了祸。

  据办案民警周家民介绍,李某当日到物业公司退押金时,一进门就用刀背在工作人员后背敲了两下,其他人员怕把事情闹大赶忙制止,一名工作人员在劝说时被李某割伤。到案后,李某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该局以寻衅滋事将李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周家民还介绍,物业公司准备退还李某的押金,但要经过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李某不仅不听劝说而且态度生硬,造成后果仍不思悔改,只有对其依法进行惩诫。

荆门一青年手持菜刀退押金 被拘15日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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