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男子因家庭纠纷 拿菜刀乱砍致两人受伤住院

2018 年 1 月 4 日3180

2017年8月28日,府谷公安黄甫警务室民警迅速处置,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

8月28日下午15时许,黄甫警务室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府谷县黄甫镇某村,李某某殴打付某和贺某某,李某某手里还拿着菜刀!接警后,黄甫警务室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固定证据,并依法将嫌疑人李某某传唤至黄甫警务室进行询问。

经查:李某某(男,28岁 汉族,府谷县人)由于家庭纠纷与付某、贺某某发生争执,后引发打架。打斗中,李某某先后用菜刀及拳头致使付某、贺某某二人受伤住院。

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榆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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